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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 中研院研究員 兼職國民黨智庫

自由時報/ 2014.05.14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湯佳玲、蘇芳禾、施曉光/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呂學樟連日質疑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黃國昌參與學運,沒有嚴守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不過民進黨立委蔡其昌昨發現,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劉孔中的名字就掛在國民黨智庫「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憲政法制組召集人的欄位上,若劉有支領薪水或兼職超過規定時數,更是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他籲呂學樟應該用相同標準對待。

國民黨:劉孔中未支領固定薪資

澄社社長、台大教授劉靜怡也在臉書PO文反問:「平常幾乎天天到國民黨智庫報到的各個研究機構人員和大學專任教師,依呂學樟的標準,到底算不算是嚴守崗位?」

劉靜怡質疑,呂學樟應先查查有多少中研院研究員在國民黨智庫固定領錢,而且還有辦公室可用,甚至以國民黨智庫名義圍事接研究計畫案,這些行為都違反現行法令,學術圈隱忍已久。

呂學樟指稱中研院是總統府直屬單位,因此中研院研究人員應比照公務員,但在野黨立委發現,劉孔中還兼任國民黨智庫憲政法制組召集人。

民進黨立委批呂學樟雙重標準

蔡其昌批說,呂學樟要刮別人鬍子前,先刮自己的,不要雙重標準,應該快點「清理門戶」,對社會比較有說服力。

民進黨立委邱志偉表示,若依照呂學樟的標準,中研院的研究員是公務人員,不應一邊領人民納稅錢,一邊用學術專業為政黨服務,「更不要說這個服務可能是有償的」,若有人同時在國民黨智庫和中研院領薪水,那麼就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他要求馬政府應全面清查公務員在外違法兼職狀況。

國民黨方面昨晚表示,劉孔中在國政基金會並未支領固定薪資。

中研院秘書吳金洌表示,中研院的兼職規定是,兼職所得不能超過本薪,在大學兼課時數一週不得超過四小時,如果是在外面,例如在生技公司擔任技術顧問,則一週不得超過八小時,且任職技術顧問需將兼職所得的十五%回饋給中研院。

而依中研院敘薪標準,研究員薪餉五萬三千多元,加上專業加給五萬元,每月約領十萬元薪水。而以劉孔中研究員等級估算,每個月本薪、加所有兼職所得,應總共不得超過二十一萬元,到國民黨智庫辦公時數則一週不能超過八小時。

吳金洌表示,兼職需報院核定,且由兼職單位發出聘用兼職公文,註明聘期、薪資與工作內容,經兼職本人、所方與院方三方同意後,才得以行之。對於劉孔中兼職是否有報院核定,由於中研院研究員很多,個案兼職細節需再了解。

記者昨致電劉孔中,但至截稿前,尚無法取得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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