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指出,年約40歲的謝男住在新北市石碇區,平日打粗工維生,患有類風濕性關節炎而無法正常工作,還要扶養3名就讀國小的小孩,家中經濟不佳。
謝男去年9月半夜跑到鄰居家裡,打開冰箱偷走兩塊豬肉、1條魚、1瓶米酒後逃之夭夭,鄰居回家後發現遭竊,於是報警處理。
謝男事後坦承犯行,鄰居領回被竊豬肉,說兩人是老鄰居,知道謝男要照顧小孩,只希望謝男得到應有的警告,以後別再犯。
法官考量他犯後深具悔意,因病而無法工作,偷的豬肉等都是日常食物,價值不高,被害人也不願追究,依竊盜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兩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