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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團:選罷法修正之目的 在於防弊而非限制

yam蕃薯藤新聞/李冠頡/報導 2014.05.12 00:00
針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被外界誤解為「反割闌尾條款」一事,中國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鴻池與立法院黨團副書記長江惠貞昨日(5/12)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嚴正駁斥。林鴻池說:此次修正案與罷免門檻、連署人數、罷免期程完全無關,草案增列檢附切結書與身分證影本,只是針對連署人的身分確認加上防弊機制,而且無關藍綠一體適用,民間團體如果要罷免民進黨立委陳歐珀也適用,因此,應該稱之為「防偽造條款」或者「防作弊條款」才對。 林鴻池表示,選舉權、罷免權都是公民權,是非常莊嚴神聖的公民權利行使,但依現行《選罷法》規定,罷免連署只要填寫姓名、身分證字號等相關資料即可,很容易出現偽造名單等弊端,過去甚至還出現已經過世之人的連署,或是還有人根本不知自己為什麼會出現在連署名單中之情事,中選會根本無法一一查證,因此,才有委員提案比照《正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要求連署人附上身分證影本,避免部分有心人士甚至政黨偽造連署名單,導致失去公平、公正原則。 林鴻池強調,這次修正案並非針對立委而已,法案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適用於各級民選公職人員;而且本次修正案在去年就已經提出,與所謂「割闌尾」活動毫無關聯,稱之為「反割闌尾條款」完全是外界的誤解。 國民黨團副書記長江惠貞說,《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在102年11月29日提案逕付二讀,當時的投票結果是58票贊成,16票反對,之所以只有16票反對,是因為民進黨當時採取了開放投票的態度,這表示民進黨基本上也不反對修法,認同選罷法這一部分的缺口應該修補,從逕付二讀到現在已經六個多月了都還沒有處理,可以說是朝野各黨之間的立法懈怠,應該儘快完成修法程序。 另外,江惠貞也強調,民眾投票時,要核對身分才能領選票,但同樣是行使直接民權,為何罷免不用?明明已經有疏漏、弊端出現了,難道不應該趕快修法來彌補這個缺口嗎?因此,本次選罷法之修正,其目的與罷免門檻、罷免期程完全無關,只是為了彌補中選會審查無效的缺口,防止弊端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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