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部分房仲業者固定按成交價金向賣方收取4%、買方收取1%~2%的服務報酬,其實已曲解自由議定報酬的立法精神;更有少部分不肖房仲業者對民眾宣稱6%是主管機關規定之固定收費比率,讓不知情民眾受騙,更嚴重影響民眾權益。民眾委託房仲業者買賣房屋前,應多比較各業者提供的服務內容、專業程度、支付服務費用的方式。
建議民眾在委託買賣房屋前,可至「南投縣政府不動產交易資訊服務網」(網址為http://link.nantou.gov.tw/land/)。查詢合法業者資訊、各項不動產交易定型化契約範本、消費者買賣房屋須知及民眾看屋注意事項參考表等相關資訊,以保障自身購屋或售屋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