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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人物/法律租稅須融入良心道德 陳清秀推動人權保障

NOWnews/ 2014.05.12 00:00

地方中心/台北報導

近幾年來,「恐龍法官」、「恐龍稅官」屢為社會大眾所詬病,並因而使司法改革的議題逐漸成為輿論焦點。對此,曾任台北市政府法規會主委的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陳清秀表示,訴訟法、租稅法的研究都必須融入良心和倫理道德觀念,以減少法官和稅官侵犯人權的事情發生。

陳清秀指出,以往法學的研究比較沒有注意到倫理觀念,現在已漸漸有國家考試開始考相關科目,且有相關理論的書籍出現;然而,目前學界所談的法律倫理都還僅限於皮毛,多半只涉及利益衝突等相關層面,尚未觸及核心。

「處理任何事情都要有倫理道德的觀念」,陳清秀強調,該如何將租稅、法律的倫理融入到整個租稅法律制度的構造中,尚需要進一步的研究。他提到,自己在編修「訴訟法」時,在第一章就說明了訴訟程序上的「誠實信用」原則,也就是將倫理道德的價值觀,融入到訴訟上當事人誠實信用的義務中。

陳清秀曾任台北市政府法規會主委,在任期內曾推動「納稅者權利保障法」草案、「台北市人權保障自治條例」草案,期望能藉此保障人民權利。直到現在,他仍致力於推動法律和租稅人權。

「國稅局設了法務科,裡面卻沒有法制人員,這就好像開了醫院卻沒有正規的醫師,全部都是密醫,如何治病?」陳清秀批評。近年來,他曾多次抨擊國稅局欠缺法制人才,導致專業不足而產生執法失當的亂象;他認為,公務機關若欠缺專業尊重,便會使課稅落入「殺雞取卵」的模式,導致國家無法永續經營。

除了稅捐機關之外,陳清秀強調,就連司法單位也有專業不足的現象。他指出,台灣行政法院的法官都是從一般法院轉任,欠缺行政法與稅法專業,而司法院的在職訓練僅僅為期一個半月,如此匆促的訓練就像新兵,連槍不知道要怎麼拿卻就要上戰場了。

日前,在響應由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等多個公民團體所發起的「良心時代」運動時,陳清秀有感而發的表示,「我們要有好的人權保障,必須每個人都發揮大悲心」;他衷心期待,若所有人能一起在賦稅人權領域播種、施肥、澆水,種下善因,就能夠結下善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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