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尤美女上午陪4月28日清晨在忠孝西路被警方以強力水柱驅離的劉姓女學生舉行記者會。
劉姓學生戴口罩出席記者會並出示驗傷單表示,她參與公民運動,政府不應國家暴力對待;警方作為,她只感到害怕。
賴瑩真說,警方在驅離現場以違反比例原則方式猛用水柱沖劉姓學生背部、腰部,造成劉姓學生挫傷、瘀青,腎臟受損血尿,將提刑事傷害罪告訴。
此外,賴瑩真說,警方當天蒐證影帶屬偵查一部分,依偵查不公開原則,不能外流,竟流傳到影音網站,畫面包含劉姓學生被水柱沖到走光,損害劉劉姓學生隱私權,也違反性騷擾防治法,一併提告,並協助提民事賠償。
律師郭德田表示,警方蒐證妨害公務時,大多不會針對特定個人,但從當天畫面可見,拍攝者刻意針對劉姓同學身體拍攝。影片流出後,還被媒體引用。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林秀怡說,當天蒐證影片在警方內部流傳、外流上網,甚至網路上那些留言公開嬉鬧的網友,都助長性騷擾,台北市政府應拿出氣魄,避免類似情形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