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3/05/09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NT$7,972,668元(每股配發0.11元)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NT$7,946,598元(每股配發0.11元)4.變更原因:因庫藏股部分轉讓予員工,流通在外股數變動,經103年05月09日董事會決議發放現金股利金額由原7,972,668元調整為7,946,598元,未分配盈餘由原1,533,600元調整為1,559,670元。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