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服貿的學生及團體從3月18日到4月10日占據立法院議場。根據法院裁定,黃姓男子、杜姓男子、廖姓男子在3月24日深夜騎機車從抗議現場呼嘯而過,由於違反交通規則,在台北市中山南路與濟南路口被執勤員警攔查。
結果,警方當場在黃男的機車車箱內查獲球棒、雙節棍及高空煙火,杜男、廖男則攜有高空煙火。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他們移送台北地院簡易庭。
台北地院簡易庭審理後,認定他們藉端滋擾公共場所,分別裁定黃男、杜男、廖男各罰鍰2000元、4000元、2000元。
反服貿的學生及團體從3月18日到4月10日占據立法院議場。根據法院裁定,黃姓男子、杜姓男子、廖姓男子在3月24日深夜騎機車從抗議現場呼嘯而過,由於違反交通規則,在台北市中山南路與濟南路口被執勤員警攔查。
結果,警方當場在黃男的機車車箱內查獲球棒、雙節棍及高空煙火,杜男、廖男則攜有高空煙火。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他們移送台北地院簡易庭。
台北地院簡易庭審理後,認定他們藉端滋擾公共場所,分別裁定黃男、杜男、廖男各罰鍰2000元、4000元、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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