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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名勝古蹟 日擬立法收費

中央社/ 2014.05.11 00:00
(中央社記者楊明珠東京11日專電)日本政府及執政黨打算向本期國會提案,為維護寶貴的大自然及古蹟區,地方政府可向觀光客徵收「入區費」。這將是日本首度制訂為環保所訂的受益者付費法。

日本「讀賣新聞」報導,為保護寶貴的大自然及古蹟,日本政府及執政黨初步決定向國會提案,讓地方政府指定「地方的大自然資產區」,可對遊客徵收入區費。這項提案由國會審議通過立法。

提案參考專家學者為保護大自然、古蹟的意見而擬定的。內容包括都道府縣或市町村的美麗大自然、具學術價值的古蹟、庭園等名勝古蹟,認為有必要進行環境維護的重要區域,可向進出這些區域的觀光客收取入區費。

希望向觀光客徵收入區費的地方政府必須先擬定計畫,規定徵收的費用額度、徵收方法,也必須說明收入用途,像是將用於登山道路的維護管理、因應山難對策、整建廁所等目的。

此外,地方政府將來也要推動「自然環境信託活動」,類似保護名勝古蹟的民間組織「國民信託組織」(National Trust)一樣。活動的主體必須是由環境大臣等認定為「自然環境信託法人」,地方政府可成立基金,協助這然環境信託法人運作。

富士山去年正式登錄為世界文化遺產之後,富士山座落的靜岡、山梨縣決定從今年夏天起,對登山客收取每人1000日圓(約新台幣300元)費用。

青森縣的白神山地暗門瀑布為推動森林環境整建,也向每名遊客募款300日圓,用以整建步道、廁所等。岐阜縣的中部山岳國立公園及乘鞍鶴池為保護環境,徵收遊覽車停車費3000日圓、鹿兒島縣的屋久島向每名遊客收山區維護金500日圓、沖繩縣宮古島對每名潛水遊客收500日圓做為維護海洋、振興水產費。

為保護大自然,日本愈來愈多地方政府向遊客環境維護費,但有些地方也擔心此舉會導致觀光客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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