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指出,吳男專門製作大學生系服,為了打擊同業,去年5月假冒對方名義,打電話給北部某私立大學系學會會長,佯稱推銷製作系服,還相約在學校碰面,結果故意放鴿子爽約,藉此損害競爭對手信譽。
碰巧的是,學生事後接到吳男競爭對手的電話,反問「你們不是昨天就已經打來了」?對方驚覺有異,事後根據學生提供的手機號碼,查出是同行搞鬼,向警方報案。
法院審理時,吳男坦承有約學生出來洽談,但否認冒用對方名義,推託臨時有事而無法現身,原本拜託同事幫忙,但同事也趕不及。
但法官根據通聯紀錄、證人說法,認定吳男是故意爽約損害同業信用,依妨害信用罪判處拘役30日,得以新台幣3萬元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