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應開放投票
自由時報/
12 年前
記者鄒景雯/特稿
監委周陽山,最近在一個研討會上,被問到台灣如果實施憲改,要不要面對五權與三權分立的問題時,他說︰以預算而言,監察院一年五億,考試院一年二億,廢不廢其實意義已經不大。
這話是新任監察委員提名名單公佈前的早上說的,事後如果看到這份準御史大夫的陣容,不知道周委員的看法會不會改變?
人事任命,是總統約莫十二項憲法規範權力中,非常關鍵的一項。文武百官的晉用與退免,不僅僅是國家預算與人民血汗錢的問題,更牽涉到適任性是否導致混亂朝綱、黨同伐異,甚至侵害人權的風險,過去六年監察院在「王聖人」人生最大錯誤的帶領下,這個機關似乎已經不是多餘的闌尾,而是發炎到讓大家疼得哇哇大叫。
拜王院長臨去提醒之賜,全體公民應該有必要對這份監委新名單好好審視,未來六年,甘不甘願繳納稅金發給他們每個月部長級的薪水及相關禮遇?這份二十九人名單,雖俱由八趴總統所提名,但夠不夠格?實不宜一概而論,應該逐一客觀審視他們未來能否善盡監察職權的功能性。
基於馬總統說「代議政治才是常態」,第一階段的把關可以先交給立法委員來執行,佔據國會過半席次的國民黨立委首當其衝,必須開放投票,不允許國民黨透過黨紀約束,如果國民黨執意黨鞭揮舞,就是人民算帳的對象,反之,才是為民代言的個別朝野立委。
開放投票的堅實黨意基礎在於,六十五名國民黨立委可以捫心自問,有些人選真的投得下去嗎?立委辛苦參選只有四年任期,監委任期等於一個半立委,那麼這些監委候選人是不是比自己強上一倍半?
如果,朝野立委有人認為二十九人監委名單,全部都適才適所超越自己,那這等立委留著豈比盲腸炎還令人痛苦?不割,對得起自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