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利財團的「白領智慧型犯罪」 議員楊永昌要求市府補救

台灣好新聞/
12 年前
記者林盈雄/台中報導

台中地方法院判決認定,單元2 黎明重劃會背信圖利朝陽人壽9億元,楊永昌議員9日質詢表示,台中地院的判決指出,全案若非他緊追不捨,嚴格監督,堅持揭弊打弊,揪出這起地政局瀆職,圖利楊天生財團的「白領智慧型犯罪」案件,犯罪被查覺的可能性是「零」,他強烈懷疑地政官員裝傻?抑或有插暗股?

市議會今天繼續進行地政交通業務質詢,楊永昌表示,台中地方法院101年度自字第38號刑事判決,認定單元2黎明重劃會理事長傅宗道勾結朝陽人壽董事長栗志中,共同背信詐取不法利益9億元,傅宗道判刑三年六個月、栗志中判刑三年。

單元2全區面積為186公頃,公有地有30公頃,市政府是最大地主;楊永昌說,依黎明重劃會背信圖利朝陽人壽9億元的比例來算,市政府被A走1.5億,他質問地政局為何沒有認真審核重劃工程經費?對於黎明重劃會背信損害地主權益,地政局有什麼補救作為?

另外,針對公辦與自辦重劃的公有土地抵充,有差別待遇!楊永昌指出,在九個自辦重劃區的道路、溝渠,都是市政府重劃前出錢價購或徵收取得,重劃後大多數抵充十項公設,白白送給財團,又損害原地主的權利,讓市政府損失數百億元,原地主80公頃的土地沒有辦法參加重劃分回土地。

他提出質疑,為什麼公辦第13期、第14期重劃區內的道路、溝渠,仍列為原地主的共同負擔的公共設施用地,都可以參加重劃,分回土地?為什麼公辦重劃和自辦重劃會有差別待遇? 地政局長曾國鈞答詢說,公辦及自辦的重劃法令都是相同的,公辦及自辦的公有土地,如何抵充,地主的土地如何分配,也都是相同的,不會有差別待遇,絕對沒有欺騙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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