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3/05/092.公司名稱: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第六屆第十三次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1)通過聘請江惠中先生擔任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案。(2)通過聘請黃凱勝先生擔任本公司營運副總經理暨代理總經理乙職案。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