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衛生局今天表示,食品安全聯合查緝小組昨天起,前往八德市新開張的夜市查核,並稽查144家攤商,以確保食品安全。
衛生局稽查後發現,攤商缺失「食材未離地貯放」、「作業中未配戴工作帽」、「冷藏冷凍未達標準」及「未定期體檢」等項,皆依法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如果屆期未改善則將依法裁罰。
衛生局呼籲餐飲業者,製售時務必注意個人、調理器具及環境各項衛生,另外低溫販售的食品應妥善保存,並落實自主管理以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相關規定。
如經查核作業場所衛生不符規定者,經限期改正,仍不符規定,即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