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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 兩岸事務免公告設限

中央商情網/ 2014.05.08 00:00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014年5月8日電)立法院今天內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大幅限縮兩岸事務免公告範圍。

現行條文規定,與兩岸人民往來有關事務不適用行政程序法規定。

初審通過條文規定,僅具高度機密性或須急速因應,以維護國家安全或利益事項;大陸地區人民入、出境及定居事項不適用行政程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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