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台灣大哥大公司在公司網站推廣銷售行動達鈴服務,其中計費方式內容宣稱用戶有月租含台灣大哥大及泛亞及預付卡。
公平會認為,台灣大哥大的廣告給人印象是,行動達鈴網頁提供Web電腦連線等方式,使月租型及預付卡型用戶均可在網頁查詢音樂清單及使用新增、下載及刪除功能。
惟經公平會調查,預付卡型用戶無法以網頁方式操作,且預付卡用戶無法在行動達鈴網頁操作的限制也沒有在網站廣告中說明,與消費者的認知產生差異。
公平會認為,台灣大哥大廣告內容與事實不符,差異難為一般或相關大眾所接受,有引起錯誤認知或決定的疑慮,處台灣大哥大3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