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發起罷免不適任立法委員的「割闌委行動」,「路過」立委服務處;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呂學樟不滿民眾行經他服務處時,送假龜殼諷刺他是縮頭烏龜,在律師陪同下向地檢署提告。
羅瑩雪上午在立法院受訪表示,呂學樟提告涉及個案,她不予評論,送假龜殼則是具體事實,應交由法官、檢察官認定。但她認為,言論自由並不是免於刑事責任的自由,民眾應該學習拿捏、把握分際,否則恐涉及公然侮辱。
對於內政部次長陳純敬表示,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民眾若一再涉妨害他人自由、煽動他人從事違法行為等,警方會建議檢察官可聲請預防性羈押。
羅瑩雪說,對於要件是否符合預防性羈押,院檢方需經過討論、溝通,至於現在的社會氛圍是否有必要進行預防性羈押,則要看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