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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凌: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5.08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5/072.增資資金來源:102年度盈餘。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5,000,000股。4.每股面額:10元。5.發行總金額:不適用。6.發行價格:新台幣50,000,000元。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股配發0.5元(即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本次發行,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分配之,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按面額折發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配合本公司業務發展需要,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分配案如因股本變動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並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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