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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委會初審通過限縮油電混合車貨物稅優惠 免稅身障車訂門檻

鉅亨網/鉅亨網記者曹逸雯 台北 2014.05.07 00:00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7)日初審通過貨物稅條例與使用牌照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限縮油電混合車貨物稅減半金額以10萬元為上限,身心障礙車輛免牌照稅的部分則以限制親等、汽缸總排氣量作為門檻,排氣量超過2400立方公分者,以2400立方公分的稅額(自用為1萬1,230元)為限,將自草案完成修法公布日之次年1月1日起施行。

在貨物稅部分,財委會通過延長低底盤公共汽車、天然氣公共汽車、油電混合動力公共汽車、電動公共汽車及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等車輛,免徵貨物稅5年,並將油電混合動力車的貨物稅減半徵收金額明定以10萬元為限。

同時也通過立委楊玉欣提案,自條文修正生效日起5年內購買符合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安全檢測基準之車輛,也免徵貨物稅。

在使用牌照稅法部分,由於不少有錢人多登記身障車,公平性經常受到質疑,同時也造成稅源流失,今日財委會通過以「親等」及「汽缸總排氣量」予以限制,修正身心障礙者使用交通工具免徵使用牌照稅的適用要件,每人1輛部分,以該車輛為身心障礙者所有為限;每戶1輛部分則以車輛為本人、配偶或同戶籍二親等所有為限。

另外,汽缸總排氣量超過2400立方公分者,也採限額免稅,以2400立方公分的稅額(目前自用稅額為1萬130元)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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