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下午初審通過專科學校法、家庭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會議主席,中國國民黨籍立委陳碧涵表示,全案不需經由黨團協商,提報下次院會處理。
教育部次長陳德華會後受訪表示,專科學校法的修正,給學校在組織運作上更大的彈性,對於辦學績效不彰的專科學校後續整併、退場機制做了相關規範,這對國內專科學校的發展應該有正面的幫助。
他表示,修法後,整併或原來由專科學校改制技術學院、科技大學的學校,如果學校願意或者本身辦學績效不佳,可以回復到專科學校;由職業學校改制的專科學校,如果自認為辦學上有重大困難、或者主管機關認為學校辦學無法達成原來所要求的目的,主管機關可以要求學校回復到原來的職業學校。
初審通過的專科學校法第7條草案規定,技術學校或科技大學,辦學績效不佳,教育部得命其改制為專科學校。專科學校辦學績效不佳,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教育部得命其停辦。由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改制之專科學校得準用相關規定。
另外,陳德華表示,家庭教育法的修正是針對婚前家庭教育課程的實施擴及所有民眾,這是針對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規範放寬範圍。
家庭教育法草案第14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結合政府及民間資源,提供民眾4小時以上的家庭教育課程,以培養正確的婚姻觀念,促進家庭美滿;必要時,得研訂獎勵措施,鼓勵民眾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