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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協議 蔡:行政立法權共同行使

自由時報/ 2014.05.07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陳慧萍/台北報導〕前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可望在五月底回任黨主席,針對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及服貿爭議,她昨天表示,經貿談判涉及產業眾多,應由行政權與立法權共同行使,不可能如馬政府宣稱的不涉及立法權;談判有法治基礎,才有互信的可能,且經過充分溝通的有效談判,對兩岸關係也是正向發展。

馬政府做法 剝奪立法權

蔡英文昨天出席「想想論壇」英文版開站記者會,對於民進黨將推動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立法,她指出,有效的對外談判,必須經過國內充分溝通,成果才不會被國會封殺,最好辦法是「行政權、立法權共同行使」,這在國外已有許多案例;馬政府談判事前不公開,事後又以國際信用為由要人民「整批接受」,這在民主社會是剝奪立法權。

談判有法治基礎 才有互信的可能

她強調,兩岸經貿談判應有法治基礎,經過人民合理的討論,才有互信的可能,有了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未來兩岸談判可以談得比較穩,同時避免審查進退失據,這對兩岸關係是正向發展。

對於外界解讀蔡二○一二年大選敗選主因是「兩岸」,她則重申,兩岸確實是一個因素,但不是完全的因素,兩岸關係是複雜的,不是一時或一句話、一個觀念可解決,如果把問題窄化為九二共識、一中各表或憲法解釋,層面限縮太小;熟悉處理國際關係的人都知道,處理問題層面小,選項就不多,層面擴大後,選項就會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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