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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喘患怕副作用?錯誤用藥5迷思

華人健康網/記者周富美/台北報導 2014.05.06 00:00

29歲的洪先生平常身體很健康,但是6年前當兵出操的時候卻突然缺氧休克,被送醫急救才被診斷出罹患氣喘,但他卻不以為意,平均1年多只回診1次,家裡存放的吸入型類固醇藥物已過期2年還繼續使用。醫師建議,氣喘患者每年最好每3個月回診一次,當氣管慢性發炎時一定要持續用藥,千萬別存有錯誤用藥迷思,以免日後發作時越來越嚴重。

氣喘病患往往因為症狀較輕就不使用藥物,長期下來可能會導致氣管慢性發炎而反覆發作。

台灣氣喘諮詢協會理事長黃璟隆醫師指出,氣喘是一種慢性病,一項在2011年針對亞太地區氣喘患者的調查分析顯示,沒有症狀且肺功能正常的氣喘控制良好患者不到3%,另外有高達97%的氣喘病患是在控制不佳或未受控制的情況生活。目前推估台灣約有200萬人罹患此症,協會近半年來共回收145位病人的類固醇噴劑藥瓶發現,有7成的病人因為擔心副作用不敢服藥,還有氣喘患者的藥物過期長達5年卻不自知,患者最常見的錯誤用藥迷思包括:

【氣喘患者用藥5迷思】:

1.反覆發作卻不積極就醫,擔心使用吸入劑型類固醇就像口服類固醇一樣,但吸入劑型的類固醇只是吸進肺部,藉此緩解呼吸道慢性發炎的症狀,並不會像口服藥物般會被人體吸收。

2.氣喘發作時自行噴支氣管擴張劑,過度依賴緩解型藥物,卻忽略正在發炎的氣管也需要治療。

3.感覺症狀稍微好一點就自行停藥,沒有完成治療過程,導致慢性發炎反應。

4.忽略藥物也有使用期限,原本1~2個月就要用完的劑量,但卻過期2~5年還在使用。

5.冬天氣候變化大,氣喘症狀容易惡化時習慣用西藥控制,但是到了夏天就擅自嘗試各種食譜、藥補等偏方。

年輕的氣喘患者到底有多不愛使用藥物?黃璟隆醫師指出,台灣20歲~40歲的成年氣喘病患遵醫囑度不高,平均每3個人當中就有1人不願意定期回診,更沒有依照醫師建議定期使用氣喘控制藥物,往往都是等到病況發作時才肯就醫,有些人嚴重到喘不過氣來,有時天氣很涼卻全身冒冷汗,甚至無法平躺睡覺,要坐起來才會感覺舒服一點。

29歲的徐先生是氣喘病患,但經常因為症狀不明顯忽略定期回診就醫。

黃璟隆醫師提醒,為了讓醫師和病人對於治療氣喘的認知更明確,台灣氣喘諮詢協會以下治療準則。

【氣喘控制333治療準則】:

1.治療氣喘3階段,正確診斷及症狀控制、提升肺功能、調整用藥持續控制。

2.每階段至少3個月。

3.每3個月評估狀況,依照個人的肺功能和症狀變化調整治療。

【醫師小叮嚀】:

醫師建議,當氣喘患者症狀比較輕微時,可以用吸入型類固醇藥物治療,對於中度到重度的病人,醫師會視情況給予合併藥物的治療方式,患者一定要全程使用藥物持續治療並定期回診,才能夠有效降低氣喘的發作次數和嚴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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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連結 http://www.top1health.com/Article/29/18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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