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體報導,台北市刑大警方被踢爆,在2011年1月間偵辦一名正妹聲稱遭性侵案件,查扣20歲張姓男子筆電後,竟利用張男被帶回警局偵訊期間,竄改MSN聊天紀錄,栽贓張男有性侵;全案經律師聲請調查局鑑定後,證實電磁紀錄確遭竄改,因此一、二審法院皆判決無罪,目前張男已對女子和員警提告。
檢方人士指出,根據先前判決書,新北地方法院將男子的筆電送交法務部調查局鑑識,報告顯示,民國100年4月8日曾有人使用該筆電,導致部分MSN對話被覆蓋且無法還原。
判決書指出,男子遭警方搜索時查扣的筆電,在警方移送檢察官時,筆電尚由偵查機關保管,究竟是何人刪除對話檔,並覆蓋資料,至今未能明確,應加以釐清偵辦。
新北地檢署晚間表示,有關電磁紀錄疑似被變造部分,目前已在偵查中,不便多作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