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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罷免立委募款須符規定

中央商情網/ 2014.05.05 00:00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014年5月5日電)內政部今天說,有團體發起罷免立委活動,因活動性質屬政治活動,相關募款須受政治獻金法規範,呼籲民眾或團體避免觸法。

媒體報導,一個由學生、網友發起的「割闌尾募資」活動,短短兩天募集金額突破新台幣1000萬元。

內政部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針對政治活動所進行的募款,須受政治獻金法規範;政治獻金法第5條規定,得收受政治獻金者,以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為限,所以,政黨、政治團體以外的團體,不得為從事特定政治相關活動,公開對大眾進行募款或接受捐贈。

內政部表示,政治獻金法第2條規定,政治獻金是指對從事競選活動或其他政治相關活動的個人或團體,無償提供的動產或不動產、不相當對價之給付、債務之免除或其他經濟利益。

內政部說,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以外的個人或團體如果為特定政治活動,公開向大眾募款或接受捐贈,依政治獻金法第27條規定,將按其收受金額處2倍的罰鍰,違法收受的政治獻金將沒入。

至於該由哪個單位查處?內政部說,由於個別團體的募款活動態樣不一,募款行為應視該募款團體的性質及募款目的認定,如違反政治獻金法規定,由監察院依法查處;違反公益勸募條例,由衛生福利部、地方政府等機關依法查處。

這次發起罷免立委募款活動的募款款項,是否屬政治獻金法第2條所定「無償」或「不相當對價之給付」,內政部說,監察院會注意個案具體事實,依法研處。

此外,內政部並說,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6條第3項規定,罷免案的進行,除徵求連署的必要活動外,不得有罷免或阻止罷免的宣傳活動。違反者,由選舉委員會依規定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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