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核災突發事故 國軍依規妥擬相關制變措施

軍聞社/
12 年前

(軍聞社記者郭家良臺北5日電)國防部作戰及計畫參謀次長室次長陳寶餘中將今日在立法院指出,國軍為有效支援核子事故,強化整體救援能量,已於平時完成核災因應計畫及演練,並逐年修正應變機制,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陳寶餘指出,當核災事故發生或接獲預警通報時,國軍將協助輻射監測中心執行緊急應變計畫區外輻射偵測作業,並由陸軍化學兵部隊、地區支援指揮部與憲兵隊等單位,開設人員及車輛除污站,防止核災人、車污染擴散,另各作戰區則依令協力執行鄉民疏散收容作業。

 在輻傷救治醫療方面,陳寶餘進一步說明,三軍總醫院為核災醫療第3級責任醫院,提供3級輻傷處理,作戰區並統籌運用地區衛勤能量,支援救災部隊及民眾緊急醫療救護作業,當地方災害應變中心執行碘片發放作業能量不足時,國軍可協助進行碘片發放事宜。

 陳寶餘並表示,國軍也會依「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命令,由責任地區部隊與地區憲兵隊,協助污染區外圍警戒,並依災害擴大程度,逐次投入後援兵力,偕同地方政府執行秩序維護、交通指揮與警戒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