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3/05/052.公司名稱: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本公司孫公司東莞達晨電業製品有限公司未將97至99年度下腳廢料收入入帳,特此更(補)正財務報告。依據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6條規定,未達本公司重編財務報告標準。8.因應措施:依規定辦理更(補)正公告。9.其他應敘明事項:請參閱財務報告更(補)正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