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強在市政會議中指示市府經濟發展局於5月底前發布暫行管理辦法,針對座落於農業用地,但未違反消防安檢與環保法規的工廠,在申請工廠登記後「不優先開罰單」,期藉此鼓勵工廠辦理登錄。
胡志強表示,此類工廠通常座落於特定農業區或一般農業區上,因土地使用不合法等原因而受罰,但這種農業區土地不可能變更使用分區為工業區,更不可能改回農耕使用,此為「歷史共業」,市府各機關每日取締,不僅工廠無法生存,問題也沒有解決。
胡志強指出,不管經濟部有無延長臨時工廠登記,台中市訂立屬於自己的法規是「非做不可」,雖不能說「不取締」,但可以「不優先開單」。
經濟發展局長王誕生表示,依照經濟部法規,只要是辦理臨時工廠登記者,且沒有公共安全與污染問題,都不會優先取締,但是新設立的工廠仍是要嚴格取締。
副市長黃國榮認為,現行違章建築都是即報即拆,如果市府發布這項法規,須請各區公所注意是否有新蓋違建出現。
都市發展局長沐桂新表示,法規目的是希望鼓勵工廠接受輔導,轉為合法工廠,因此他建議不論是否為新設立廠商,只要有辦理臨時工廠登記者,都暫緩處罰。
地政局長曾國鈞則說,目前多數未登記工廠皆在農業區內,地政局罰單一開就是新台幣6萬元至30萬元,工業區太少,工廠無處可去,他建議可多劃設工業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