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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權益 實習生盼適用勞基法

中央商情網/ 2014.05.05 00:00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2014年5月5日電)高教工會和學生團體今天表示,實習生不應淪為資方剝削的人力,呼籲實習生應可適用勞基法,學雜費減免收取,實習改為選修。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高雄醫學大學學生勞動權益小組、反教育商品化聯盟、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等勞工與學生團體,上午到教育部前抗議,並提出大學各科系實習生長期遭剝削的處境。

高醫大學生勞權小組表示,口腔衛生系實習生的工作內容和一般醫院診所助理無異,卻因學生身分,無法獲得任何薪資;加上實習期間長達10個月,整年無法回校上課,還要繳全額學雜費,實在不合理。

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也指出,實習醫學生具學生和臨床工作者的身分,要分擔病歷紀錄等文書及鼻胃管置入等臨床業務,工作具高危險性,且和臨床醫師同步執勤時間單週可達80小時以上,值班時甚至會超過30小時,卻因學生身分限制,缺乏相對應的勞動權益保障。

高教工會指出,實習生雖具學生身分,但若有工作事實,就不該剝奪勞動保障,高中職建教生已有建教法保護,大學生實習卻缺乏相關保障,「強制無薪實習」還可能讓實習生淪為資方剝削的人力,呼籲實習生應適用勞基法保障,學雜費應減免收取,並縮短實習時數或將實習課程改為選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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