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姐收善款遭性侵 男竟瞎掰對方幫他手淫引誘

NOWnews/
12 年前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在某慈善基金會擔任師姐的女子,常會定期到一名6旬男子家中收200元的善款,日前她竟在收款過程當中,遭對方性侵得逞,事後報警提告。不料男子竟瞎掰是師姐幫他打手槍引誘他,但法官斥責他謊話連篇,依乘機性交罪判處他4年徒刑。

法院判決指出,一名在某慈善基金會擔任師姐的女子,原本是從事醫院的看護工作,平日有空時還會去到基金會當義工,因此結識6旬的王姓男子,並且定期的到對方家中收取200元善款。被害女子在2009年11月12日上午9時左右,剛值完夜班下班的她,當時聯繫王男提早收款,對方同意,便前往對方家中。

王男先招呼被害人到家中坐坐喝茶,不料被害人先前因值完夜班有服安眠藥,喝完茶後讓她昏昏欲睡,王男稱說可讓她在家中休息。根據《自由時報》報導,王男乘機對被害人猥褻胸部和下體,接著又性侵得逞。事後被害人自認全身骯髒,連忙洗澡且報警處理。

法院合議庭請刑事局鑑定後,證明被害人案發前曾服安眠藥,喝了茶、酒導致藥性增加讓被害人陷入昏睡,而非王男刻意造成;但王男瞎掰是師姐幫他打手槍引誘,他才會忍不住慾火,遭到法官斥責任為是謊話連篇,因此最高法院依乘機性交罪判處4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