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緝員警表示,陳姓、吳姓以及洪姓3名少年,兩年前曾經在苗栗、頭份等地區,隨機竊取腳踏車做為代步工具,經過少年法庭裁定告誡後飭回,想不到最近3人又再次犯案。
不過這一次3人除了偷腳踏車之外,更把歪腦筋動到機車零件;警方指出,發現犯嫌時,他們正在拆解機車零件,想要把偷來的零件裝到正在使用的贓車上,經過調查,3名竊嫌至少偷了6輛機車。
3名少年竊嫌到案後供稱,目前都中輟沒有上學,平常除了偷家人的零錢花用之外,其他時間都躲在工寮或是斷水斷電的空屋內,晚上沒有回家,還自行點蠟燭,以外出用瓦斯爐煮泡麵維生,更讓員警為少年感到惋惜,他們因為一時行為偏差,斷送大好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