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環保局今天表示,強冠是知名的食品加工用油製造廠,這是半年來被查獲第3次廢水排放超標,依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規定屬情節重大,處以最高罰鍰和勒令停工。
稽查人員自民國100年來已陸續查獲強冠4次違反水污染紀錄,其中2次為今年1月17日放流水生化需氧量(BOD:35.4mg/L)超標,裁處罰鍰48萬元;4月18日放流水超標(懸浮固體物SS:149mg/L、化學需氧量COD:463mg/L、生化需氧量BOD:131mg/L),且廢水處理設備操作處理功能不彰,排放的放流水嚴重影響鳳山溪水體。
高雄市環保局長陳金德表示,近一年來鳳山溪流域列管事業已陸續稽查4家事業單位停工,高雄市各流域停工近20家次,希望業者能積極改善廢水處理並妥善操作處理設備,避免污染河川損及市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