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預防性羈押 內政部強調前提是違法

中央廣播電台/劉品希 2014.05.01 00:00
近來的抗爭活動屢屢變調,出現脫序違法情況,內政部日前表示會將蒐證資料交給檢察官,做為預防性羈押的證據,被外界批評「白色恐怖回來了」。對此,內政部次長陳純敬今天(1日)強調,預防性羈押的前提是涉嫌違法且一再犯案,警方絕對會保障民眾以合法手段進行陳情抗議的權力。

反核四群眾近日來的抗爭行動已脫序違法,頻頻挑戰公權力。內政部長陳威仁日前強調警方的執法決心,表示未來對於相關犯罪嫌疑人將迅速依法逮捕、移送法辦。內政部次長陳純敬則說,除了逮捕違法民眾,警方也會將蒐證資料交給檢察官做為預防性羈押的證據,絕不允許民眾挑釁公權力。不過,此話一出,遭外界質疑是「白色恐怖」。

對此,陳純敬1日進一步指出,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民眾若一再涉犯妨礙他人自由、妨礙公共安全或強制、煽動他人從事違法行為等,檢察官可聲請預防性羈押,前提一定是涉嫌違法。他說:『(原音)大家在批評怎麼樣,大家都是把這一段就是說他已經違法在先的這一段都把它省略,所以你如果是合法的,你根本不需要去擔心有所謂的預防性羈押這個事情,所以一定是要有違法,才有可能會有後續,不管是說要不要羈押或是說偵訊,檢察官的偵訊,也都是第一個要有疑似或涉嫌違法才會有的。』

陳純敬說,民眾一再進行以挑戰公權力為前提的抗爭,不符合民主程序,也會影響他人自由或公共安全,因此,對於接下來的陳情抗議,警方會將蒐證資料交給檢察官評估,針對首謀或累犯建議採取預防性羈押,但最後還是要由檢察官評估是否聲押,再由法官決定羈押與否。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