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進一步表示,近來網路發起民眾少算繳稅金額,於申報書自行繳納稅額欄位填寫1元並繳納1元稅款,等國稅局核定後再補繳,不會被罰乙事,係誤導民眾去違反所得稅法規定,請民眾不要誤信盲從。因為民眾如僅繳納1元稅款,其餘未繳納的稅額,國稅局除於日後將發單補徵外,並將一併就短繳稅額補徵最高15%的滯納金,並就短繳稅額及滯納金按日加計利息;另逾30日仍未繳清者,甚至可強制執行其財產。
財政部呼籲,依法納稅為國民應盡義務,請納稅義務人於所得稅法規定期限內誠實申報納稅,以免造成自己日後應負擔額外的滯納金及利息,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