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8款1.股東常會日期:103/04/302.重要決議事項:(1)通過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經審核賬目與董事會報告及會計師報告書。(2)宣佈不派發末期股息。(3)(甲)韓蔚廷先生連任為董事。 (乙)許婉美女士連任為董事。 (丙)蔡明興先生連任為董事 。 (丁)甘禮傑先生連任為董事 。(4)再度聘請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為會計師。3.年度財務報表之承認﹝請輸入是或否﹞:是4.其他應敘明事項:請參閱富邦銀行香港網址http://www.fubonbank.com.hk/web/html/ir_finfo_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