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3/04/302.發生緣由:本公司103年4月30日第3屆第4次董事會決議會計室主任廖玉雲卸任,由吳淑蕙接任;財務部經理吳淑蕙卸任,由陳淑娟接任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政部所屬事業機關及其分支機構會計人員管理要點,會計室主任派免須由財政部會計處轉請行政院主計總處核辦,處核辦,嗣核准後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