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3/04/30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60,989,319元(即每股配發1元)。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79,286,115元(即每股配發1.3元)。4.變更原因:股東提議,並經主席就修正案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