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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引火管理法 屏東農民:疊床架屋

客家電視台/ 2014.04.29 00:00
【潘成旺 屏東】

屏東縣政府將於5月1日公告「屏東縣田野引火燃燒管理辦法」,規定田野引火必須事先提出申請,不過有農民質疑,現行的空汙法已禁止田野引火,認為此管理辦法是多此一舉,農民申請了也不會通過,屏東縣環保局則表示,如果是在空氣品質良好的季節提出申請,會視情況核准。

在田野間引火燃燒,是過去農忙後常見的景象,不過現在受到空汙法的禁止,而減少,而屏東地區農民,未來若沒有事先,向消防局提出申請,就會依據「屏東縣田野引火燃燒管理辦法」開罰。

屏東縣消防局副局長 許美雪:「41條規定要罰,如果沒有按照規定要罰3千元。」

許美雪指出,這是應消防署要求,參考各縣市自治條例,所訂定出的管理辦法,規定滿20歲者,及相關單位負責人,可以申請田野引火燃燒,但以開墾 整地,或驅除病蟲害等事由為限。

屏東縣消防局副局長 許美雪:「應該是會讓我們的民眾更清楚,哪些地方是不可以引火,田野引火燃燒。」

對於這項新規定,有農民表示這將會損害耕作自由,也有農民贊成田野引火需要管理。

農民 林海鎔:「這不合理,會影響農耕人家的,自由耕作這樣,什麼都要申請有誰這麼閒。」

農民 張瑞琴:「我絕對不會放火燒,我不喜歡,我覺得燒出來會對空氣不好。」

也有農民質疑,現在焚燒樹枝和樹葉等等,就會被依空汙法裁罰,就算提出申請,也可能會被駁回。

屏東縣環保局空汙防治科長 陳宏仁:「燃燒的管理自治條例,是要會同環保機關來審查,所以農民的各類申請文件,消防局還是會移請環保局,來提供審查意見。」

環保局表示,屏東縣8個原住民鄉,或是空氣品質良好的季節上,會視情況核准農民申請,並積極輔導農民將農業廢棄物破碎處理,減少焚燒製造空氣汙染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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