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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光生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提請股東常會同意授權董事會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4.29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4/29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不超過普通股50,000仟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不超過新台幣500,000仟元(面額)。6.發行價格:本次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發行價格,係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規定,於向金管會申報案件、向券商公會申報詢價圈購約定書及向券商公會申報承銷契約時,皆不得低於其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九成。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依相關法令洽承銷商依當時市場狀況共同議定之。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15%之股份由本公司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採詢價圈購方式,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15%之股份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股份經股東會同意,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由原有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以詢價圈購方式辦理對外公開承銷。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由原有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利。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本公司員工若有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股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因應公司擴展國際市場、國際藥證取得、擴建廠房、購置設備、充實營運資金等一項或多項用途之資金需求。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之發行計畫、發行條件、數量、價格、金額、資金用途、計畫項目、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增資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宜,包括依主管機關指示或因應市場狀況及客觀環境變動而須修正者,或本案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本案由董事會提請103年股東常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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