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上午行使檢察總長人事同意權投票,立法院現有112席立法委員,立法院長王金平宣布,發出票數62張,用餘票數50張,出席投票委員62人,同意票62張,不同意票與無效票都0張,同意顏大和為檢察總長。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王廷升在黨團會議後受訪表示,黨團一致支持這項人事案。
民主進步黨團未進場投票,民進黨團書記長吳秉叡表示,黨團不為總統馬英九提名人選背書。
3席台灣團結聯盟籍立委也未進場投票。
65歲的顏大和為司法官訓練所第15期結業,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美國南美以美大學法學碩士,歷任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兼書記官長、澎湖及屏東地檢署檢察長、法務部檢察司長、常務次長、台北地檢署檢察長與高檢署檢察長等職,民國73年獲選為全國十大傑出青年。
法院組織法規定,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任期4年,不得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