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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範區條例初審 僅處理3條文

中央社/ 2014.04.28 00:00
(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28日電)立法院經濟、財政與內政委員會今天聯席初審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只處理3條條文就宣布散會。

上午9時開會,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表示,公聽會中,許多學者專家提出疑慮,認為條例有問題,應修正。今天不該繼續審查,民進黨團連署要求行政院撤回原案,修正後提新草案。

經濟委員會召集委員、中國國民黨籍立委黃昭順上午10時許宣布休息協商。下午2時28分,黃昭順宣布繼續休息,並延長會議時間至凌晨0時。

下午5時28分,黃昭順宣布繼續開會,但僅處理3條條文,3分鐘就宣布散會。處理條文為第一章總則的第1至3條條文,包括自由經濟示範區、示範事業、區內一般事業、區內事業、申設機關及國際醫療機構的用詞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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