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郁文因徵地弊案,當時和前台南市長張燦鍙被收押,後來以新台幣1000萬元交保。
南檢表示,南檢4月8日派人送出執行書到黃郁文戶籍地及保證人居住地,分別由黃的母親及女兒簽收,報到執行時間是今天上午11時。
不過,黃郁文並未報到。南檢表示,黃郁文23日具狀以家中有老母及小孩,要求延緩15日執行,但檢方認為執行書送達到發監日足足有20天讓黃準備,駁回黃的聲請。
南檢說,黃郁文若是今天未報到發監,將發拘票拘人,若是拘不到人,將發布通緝。
同案張燦鍙被判刑3年,當時交保保證金500萬元,因戶籍地在新北市淡水,由南檢囑託士林地檢署執行。103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