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去年6月,33歲的文姓女子在基隆市「港都之戀」小吃店A5包廂內陪客人飲酒,為了多賺點小費,與客人玩擲骰子比大小遊戲,若點數贏過酒客,可贏得酒客100元小費,輸了就要脫一件衣服。
不料,文女手氣背,沒賺到小費,衣服卻一件件脫,連輸6把後,連胸罩都脫下,喬裝酒客的警員見文女露出酥胸,立即表明身分取締,小吃店周姓老闆則趁隙逃逸,目前遭法院通緝。
檢方認定,文女脫胸罩時,包廂房門並未上鎖,足供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共見共聞,依公然猥褻罪嫌起訴;法院審酌文女家境不好,與客人擲骰子也未賺到錢,且深表悔悟,依公然猥褻罪判處拘役30天,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