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路政司監理科長趙晉偉說,臨時停車指的是3分鐘內的臨停,違者可處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至於民眾在橋樑上拍照,特別是用智慧型手機拍照,同樣可處1000元罰鍰。
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副大隊長林基田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確有規定橋樑、隧道禁止臨停,依法可處600元以下罰鍰,但據他所知,台北市警方從未援引這條法令開過單,勸導不聽才會依法開單。
(記者黃立翔、吳岳修)
交通部路政司監理科長趙晉偉說,臨時停車指的是3分鐘內的臨停,違者可處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至於民眾在橋樑上拍照,特別是用智慧型手機拍照,同樣可處1000元罰鍰。
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副大隊長林基田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確有規定橋樑、隧道禁止臨停,依法可處600元以下罰鍰,但據他所知,台北市警方從未援引這條法令開過單,勸導不聽才會依法開單。
(記者黃立翔、吳岳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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