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員工當人頭 燒肉店老闆遭訴

中央社/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6日電)經營燒肉店的王姓男子被控未經房東同意,偽刻房東印章,向北巿府登記公司設立並以員工掛名負責人,日前遭北檢起訴。

台北地檢署公布的起訴書指出,35歲的王姓男子為燒肉店實際負責人,民國99年間起向高姓房東,租下位於北巿南京西路的全棟房屋,租金每月新台幣80萬元。

檢方指出,王男以員工掛名為負責人,並偽刻房東印章後,偽造房東同意以出租房屋為公司設立登記地點,再向台北巿政府申請營業使用。房東因從100年間未收到租金,履催租金無效,經向北巿府查詢得知王男犯行而提告。

檢方表示,去年已有相關案件起訴王男,因此日前將全案偵結後,依偽造文書等罪追加起訴王男,法院收案後,將可一併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