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強調,「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是行政上的管制點,並非造成健康危害的臨界點,民眾可以不必過度恐慌。對於檢驗不合格的農產品,抽驗廠商若不提供或提供資料不實者,除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外,該農產品也將予沒入銷毀。
食藥署也呼籲農友,為維護民眾食用安全,栽種蔬菜水果、施用農藥時,應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的建議方式使用農藥。該署也提醒民眾,在選購蔬菜水果時,最好選擇具有良好信譽的商家,或具CAS、產銷履歷、吉園圃等標章者,確保攝食農產品的安全。
此外,清洗蔬菜時,建議先以清水沖洗蔬菜根部,將根部摘除,再以水浸泡10-20分鐘,之後再沖洗至少2-3遍;水果則應以水沖洗後,再去皮食用;至於花草茶飲料,則建議將第1泡茶水倒掉,有助於去除殘留農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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