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經濟部資料顯示,核四廠二部機組預計於民國104、107年商轉發電,若停建核四,必須以燃煤、燃氣發電替代,售電成本因反映燃料成本勢將大幅增加。
預估107年電價(以售電成本表示)將較102年10月調整後的電價(3.15元/度)上漲約13%到15%;另既有核電廠於114年以前陸續屆齡停役後,估計115年電價(以售電成本表示)將較前述電價(3.15元/度)上漲34%到42%。
除電價走揚外,對股市的衝擊更不能輕忽。回顧民國89年,當時行政院片面宣布停建核四,股市三個月內下跌1818點,跌幅28.2%,股票總市值減少新台幣1.25兆元,並引發朝野紛爭及政局不安。
停工110天後復工又造成契約糾紛、工期延宕、預算追加、鉅額損失及品質安全疑慮等後遺症。
核四停工復工,如僅計算復工後增加經費及使用燃氣發電替代成本,直接損失已高達1870億元,尚未包含國家信譽傷害、影響投資意願等間接損失,可見核四停建決策草率不當所造成的鉅額代價,最後都是由全民共同承受。
另外,核四不運轉,缺電風險增加。台灣屬於島嶼型獨立電力系統,電力供應吃緊時無法由國外支援,因此電力的備用容量率參酌國際經驗規劃為15%。比較同為獨立電網的韓國,台灣備用容量率與其相當,但與日本相比則台灣偏低。
根據經濟部資料顯示,若核四廠無法順利商轉發電,預估自107年以後,備用容量率將有多年低於10%以下,甚至有不足5%的情形。
就台灣過去經驗統計,當備用容量率低於10%時,就可能有缺電風險;低於7.4%時,則限電幾乎無法避免。
例如民國79到85年間,台灣電力備用容量率皆在7%以下(79年為7.4%),總計限電次數高達43次,其中83年更高達16次,對產業及民生都造成相當大的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