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議員聲押獲准 苗檢:依證據

中央社/ 2014.04.24 00:00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4日電)民進黨苗栗縣議員李聰祥因涉貪污案,遭檢方聲押獲准,李應訊時一度喊冤稱「政治迫害」;苗栗檢方表示,完全依證據辦案。

民進黨籍苗栗縣議員、議會黨團總召李聰祥遭檢舉在苑裡地區仗恃民代身分,向越南小吃店強逼插乾股、收取保護費,且涉嫌浮報支領縣議會出席費和車馬費,不法獲利至少逾新台幣200萬元。

苗栗地檢署指揮偵辦,昨天動員搜索、約談李聰祥等31人到案後,認李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5、6條藉勢藉端勒索財物、詐取財物、圖利等罪,且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今天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李聰祥應訊時否認有藉勢藉端強取保護費,聲稱「是合法投資」,面對媒體也一度自稱委屈,「受到政治迫害」。

民進黨苗栗縣黨部主委、縣議員李貴富表示,他相信黨內同志的清白,希望檢方勿枉勿縱,「希望不要是政治抹黑及有心的政治迫害」。

李貴富指出,民進黨中執會昨天通過徵召立委吳宜臻參選下屆苗栗縣長,「會不會因為選舉,刻意選在此時發動偵查蒐索,黨團會密切關注」。

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鄧媛表示,此案經過長期蒐證,完全依證據辦案,「證據到哪就辦到哪」,檢方沒有預設立場,也與選舉無關,外界無須過多聯想。

民進黨在苗栗縣議會中僅占4席,縣議會祕書長黃蘭昌表示,李聰祥仍具議員身分,如後續獲交保可繼續依法行使職權,除非判決確定遭褫奪公權,才會解除議員職務。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