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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勝:本公司就今日媒體報導提出聲明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4.24 00:00
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3/04/242.公司名稱:日勝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中時電子報6.報導內容:美河市弊案,北檢起訴2官員7.發生緣由:有關今日媒體報導:台北地檢署針對「北捷新店機廠聯合開發案」之偵查終結,本公司特於此提出三項聲明: 一.本公司參與「北捷新店機廠聯合開發案」,全部過程均依法行事,絕無 不法行為,亦無任何不當利益。 二.「北捷新店機廠聯合開發案」在使照取得前,經會計師專案查核,就101 年9月30日止本公司投入全案(含商場)成本費用已達218億元,遠超過台 北市政府核定之175億元,故建物貢獻成本並未高估,本公司亦未獲取 任何不當利益。 三.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式,相關數據或媒體報導之誤解,本公司在適當時機 再作具體說明。 四.本公司及各轉投資事業之營運及財務一切正常,不受影響。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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