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委員陳希舜被媒體拍到與大學女教授過從甚密,且多次到女方家中,深夜才離去;陳希舜24日在行政院會表示他個人處理事情不當,與對方見面的時間和地點處置引發爭議,他為此向內閣團隊道歉,且陳希舜23日已經向行政院長江宜樺口頭請辭。
江宜樺在院會針對閣員行為做出通案裁示指出,公眾人物難免會遇到這樣的情況,如果媒體報導不實,要快速對外說明;若報導屬實,則視事件輕重道歉或請辭。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轉述說:『(原音)院長認為,作為公眾人物難免跟媒體之間有這樣的情形,如果媒體報導不實,要很快出來說明清楚,讓大家知道,點出重點,要面對、要說明;如果媒體說明的其中確實有事實,視事件輕重有需要認錯、有需要道歉,嚴重的時候甚至需要辭職,所以要看事情輕重,不管怎麼樣都是要儘速面對問題。』
孫立群表示,陳希舜向江揆口頭請辭,但是江宜樺沒有做決定,只針對通案情況做裁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