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議員、民進黨團總召李聰祥遭檢舉向地方小吃店強插乾股、收取保護費,並向議會浮報支領議員出席費、車馬費等,經苗栗檢方指揮廉政署幹員搜索、約談李聰祥及多名關係人、證人,上午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且有逃亡、勾串共犯證人湮滅證據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
檢方指出,李聰祥身為苗栗縣議會民進黨團總召,人脈、金脈豐厚,有多次入出國紀錄,認定有逃亡之虞;此外,根據搜索卷證資料內容,未來不排除再傳喚其他相關證人,懷疑李聰祥可能利用職務身分影響證人指述。
苗栗地方法院近中午時召開羈押庭,認同檢方聲押理由,下午1時30分許裁定將李聰祥羈押禁見。